|
一、 現金出納登帳事項
。
二、 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。
三、 填具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保管事宜。
四、 編製現金結存日報表。
五、 編製可支庫款支付差額解釋表及公庫存款差額解釋表。
六、 編製員工薪津名冊。
七、 扣解全民健康保險費、公保費、市府團體保險費、福利互助金、喪亡及退休互助金、小額貸
款、公教優利存款、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、退撫基金、公教住宅貸款等各項解繳事項
八、 代辦費之收支保管及課雜費之收費存解等事宜。
九、 暫收、暫付、預付款項之收付事項。
十、 公庫支票及領款之會簽事項。
十一、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及編製扣繳憑單。
十二、兼辦補校出納業務。
十三、主任臨時交辦事項。 |